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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造价管理站和市造价管理协会举办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专题讲座
所属分类:新闻速递 发表时间:2019/4/22 浏览:1395 来源:金华造价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于2019年2月1日开始施行。该解释直面建筑市场的新变化、司法实践的新问题和管理政策的新突破,对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经济纠纷领域的法律法规、指导相关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使相关专业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解释,2019年4月20日,市造价站和造价管理协会特邀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全强律师,对《司法解释(二)》条文理解与适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作了全面的讲解。来自全市造价协会会员单位、财政、审计、发改、建设等部门共200余人参加了讲座,现场座无虚席,讲座取得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