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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市造价站通知]关于申报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纠纷 “红色调解员”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19/11/8 浏览:1677 来源:市造价站

市建价〔2019〕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打造支部党建工作特色和党建品牌,发挥“红色调解员”模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建设各方。经研究,决定组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红色调解员”专家库。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建设工程领域的造价从业人员和法律领域的相关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责任心强、敢担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认真勤勉、注重效率;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调解工作;

  5.年龄原则上在70周岁以下,但健康状况良好、调解经验丰富,或者为行业紧缺的特殊专业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取得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并从事造价工作10年(含)以上,或取得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并从事造价工作15年(含)以上,或从事工程造价领域的研究、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10年(含)以上或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的;

  7.在所在地区造价领域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影响力及专业水平,富有解决造价实践中难点问题的创新能力,积极参与行业建设的有关工作;

  8.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专业知识扎实、工程造价实践经验丰富,有较深的工程造价理论造诣,较强的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需在20191115日前,将《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红色调解员”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业绩、荣誉、成果等资料通过邮寄报到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4865733@qq.com

  四、其他

  联系人:潘丰    联系电话:0579-82313322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江东路66号望门楼东4楼。 

 

  附件: 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红色调解员”申请表

 

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9116

 

抄送:市住建局、建筑业处,贾润根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