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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之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常见问答
所属分类:新闻速递 发表时间:2022/4/8 浏览:831 来源:协会
01

初始注册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然后依次选择“一级建造师”→“个人入口”后,跳转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点击【登录】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相应的信息,完成账号登录后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依次选择“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扫描识别页面后,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扫描页面左侧二维码,点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中的【开始人脸识别】按钮,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在自动跳转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办理事项页面中,点击【注册业务申请】按钮,进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申报须知页面后,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收取材料”,勾选“注册须知”栏目中的复选框,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信息填写页面。


02

注册进度如何查询?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然后依次选择“一级建造师”→“个人入口”后,跳转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点击【登录】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相应的信息,完成账号登录后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依次选择“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要办理的注册业务)”→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扫描识别页面后,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扫描页面左侧二维码,点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中的【开始人脸识别】按钮,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在自动跳转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办理事项页面中,点击【最新业务办理进度】按钮,进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进度查询页面。


03

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初始注册?

  已取得资格证书,首次申请注册的,应当提出初始注册申请。距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超过3年的,应当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04

为什么会收到不予注册告知书,提示二级建造师或其他执业资格已在其他企业注册?

  二级建造师或其他执业资格注销或变更以后,数据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同步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数据推送时间不一致),一级建造师审核时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收到不予注册告知书后,需等“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二级建造师或其他执业资格信息更新以后,才能重新申请一级建造师的注册业务。


05

办理注册业务时系统提示“未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无法申请注册!”怎么办?

  此情况一般为实名信息与资格库中记录的身份信息不一致导致,个人可申请“信息修改及材料补充”进行更正。


06

一级建造师人脸识别成功后在办理业务时,提示“该手机号已被其他人员绑定,请确认”,怎么办?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重置手机号。


07

初始注册未通过,再次注册时申请什么注册?

  如初始注册未通过,再次申请注册时还应当申请初始注册。


[信息来源:浙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