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市造价站通知】关于公布2024年度金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检查结果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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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造价站
关于公布2024年度金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检查结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金建招价〔2024〕4号),我站组织开展了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专项抽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采用“双随机”抽查,共抽查了18家在我市从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项目共18个,其中预算编制8个,预算审核1个,结算审核9个。从检查情况看,合格17个,不合格1个。二、存在问题(一)预算编审不够细致1.工程量清单列项方面。一是清单项目未按清单规范进行列项,如砖胎模、金属门套、铜管保温、温控器、余土外运等未分别列项。二是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如镀锌薄钢板风管、空调制冷剂管道保温等厚度描述不准确,铜管厚度未描述,吊顶项目特征描述做法与图纸不一致等。三是清单项目存在漏项。如门过梁、池塘挖淤泥、电缆头、消防水箱配套阀门箱、稳压设备调试、抗震支架等漏项。四是清单编码错误。如推拉窗、传递窗、观察窗等窗采用了金属门清单编码。五是措施项目不齐全。垂直运输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等未列项。2.清单工程量计算方面。一是未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如标志牌基础土方开挖工作面未计、排水工程沟槽土方未按不同管径分别计算沟槽宽度。二是工程量有多算、漏算、重复扣除等情况,如涂料工程量漏算石膏板隔墙部分的工程量,侧石砼靠背、球墨铸铁井箅工程量漏算,综合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平石工程量多算,碎石干铺重叠部分重复扣除等。三是有对应关系的工程量不一致,如废土废渣处置费工程量与余方弃置工程量不同。四是清单工程量与计算底稿中的工程量不一致。3.综合单价组价方面。一是综合单价未按项目特征描述进行组价。如砼浇捣未按项目特征描述的砼强度组价,项目特征描述有温控器、支架、抗震支架但组价漏计等。二是组价定额套用错误。如砼设备基础模板组价套用圈梁定额,挖土方应套用挖土装车定额套用却套用了挖土不装车定额,拆除路面未套用市政专业定额相应子目。三是组价定额换算不完整不准确,如空调出风口安装组价定额未按规定进行换算,同一工程外运运距不统一。四是材料单价不正确。如有信息价材料未按发布的信息价执行,同一工程同种材料价格不同,设备组价时含税价未除税,无价材料无询价记录,未发布信息价的材料未按基期价格乘以增值税调整系数1.02 。4.其他方面。一是取费不够规范。如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未按《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号)文件规定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市区却按非市区计取,创优质工程未按要求等级对应的费率计算。二是编制说明不够规范。补充清单未在编制说明中明确该项目包含工作内容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三是编制说明内容与招标控制价编制不符。编制说明的暂列金额、除税主材价与控制价中所列的金额不一致。四是询价记录内容不完整。询价成果中无询价时间、供应商、联系电话等信息。(二)结算审核不够严谨1.计价原则与合同约定不符。一是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不一致时,如合同工期、工期延期罚金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未提供会议纪要或相关说明。二是措施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计价。如合同约定不计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多计了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等费用。三是合同约定新增项目审核应下浮未下浮。四是材料差价调整费用作为规费取费基数。五是新增项目组价套用定额错误。如电动伸缩门未套用相应定额,常绿养护定额错套为落叶乔木养护。六是主要材料价格无出处。如以市场询价方式定价的材料无询价记录,未按签证价审核。2.工程量计算不准确。一是工程量错算。如回填土、余方弃置、防水涂膜、块料楼地面等工程量计算错误,钢柱工程量多计。二是审核工程量与软件模型中的工程量不一致。三是审核量未按现场踏勘情况计量。如电梯井内墙面实际未做但工程量未扣减。四是按现场踏勘工程量结算的,未提供现场踏勘记录。3.成果文件不够完善。一是咨询报告书格式不规范,必备的内容缺失。如扉页缺失、工程结算审核表不完整,材料调差部分仅有总金额无明细等。二是咨询报告内容不完整,主要核增减原因未说明,报告中结算原则等主要内容前后表述不一致。三是报告书中项目负责人、专业咨询人员未签字,工程结算审定单咨询企业项目负责人未签字、盖章。(三)企业管理不够规范1.咨询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咨询合同中对成果质量、违约责任等内容没有明确。2.内部控制不够严格。未制订实施方案,方案内容不全面,审批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资料交接;现场踏勘未记录;三级复核未落实,质量控制流程单上没有各级复核意见,签名不全,复核日期在咨询报告日期之后;成果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专业咨询人员与质量流程控制单中的不一致;未进行单位回访、项目总结等;咨询成果未按约定期限完成。3.档案管理不够重视。未按《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导则》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汇集成册。检查发现少数企业仅保存电子档案,纸质档案未保存;现场踏勘、联系单、计算底稿等关键资料未保存完整;存档的开工报告上没有开工日期。三、下一步主要工作(一)处理意见对本次检查不合格的浙江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列入行业监管的重点对象,并约谈公司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该公司应自发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本次成果质量检查结果纳入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作为信用评分的依据。(二)相关要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咨询成果质量意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原因并积极落实整改。要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和评价制度,咨询成果文件要严格落实自校、审核、审定的三级复核,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强档案管理,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促发展,积极拓展业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联系人:吴泓,联系电话0579-82313322。附件:2024年度金华市工程造价企业成果质量检查结果
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2024年度金华市工程造价企业成果质量检查结果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检查结果 |
1 | 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合格 |
2 | 浙江上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3 | 浙江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合格 |
4 | 永康市善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合格 |
5 |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合格 |
6 |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分公司 | 合格 |
7 | 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合格 |
8 |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 合格 |
9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 合格 |
10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11 | 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 合格 |
12 |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 | 合格 |
13 | 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14 |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 合格 |
15 | 浙江中瑞之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合格 |
16 |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 | 合格 |
17 |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18 | 浙江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