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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省造价协会通知】省造价协会关于征集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5/4/15 浏览:142 来源:省协会

各地市造价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房建市政工程结算管理,推进源头防治欠款欠薪、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建市政工程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精神,完善建设工程造价争议解决机制,提升争议处理专业化水平,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150名争议评审专家成立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省、市造价协会会员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技术、管理、法律等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及良好职业道德的专业技术人员。

2.涵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机电工程、电子通信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领域。

3.省、市造价协会会员单位中,来自建设、造价咨询、施工、监理、设计、律师事务所、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二、征集方式

(一)自主申请

省协会会员单位可推荐人员申报,常务理事单位及以上可推荐2人;普通会员单位推荐1人

申请人填写《争议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推荐要求,递交信息是否真实、可靠进行审核,落实推荐责任并上报。

(二)地市协会推荐

申请人填写《争议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电子版、书面材料报送当地市造价协会,各地市造价协会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重点选拔具有丰富争议处理经验的专家并统一汇总,填写《争议评审专家地市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相关书面材料寄送省造价协会,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三)定向邀请

本次征集开通绿色快速服务通道,由各省级有关部门、企业、省级协会等提供符合征集条件的企业专家推荐名单,推荐报送时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经省造价协会资格复核后,统一开展定向邀请并入库。

备注:自主申请、地市推荐、定向邀请的方式,同一家单位均不超过3人。

三、专家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纪守法,无不良执业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业处分;

2.熟悉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政策,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

3.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等执业资格证书之一,或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满8年;

4.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争议评审工作;

5.上述4点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专业条件

1.从事技术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复合型经验;

2.主持或参与过3项及以上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审核、鉴定等工作,熟悉工程造价市场行情和计价依据;

3.参与过2项及以上建设工程行业标准、规范、定额等编制工作;

4.在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处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成功代理过3起以上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或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提供过全程法律服务。

5.上述条件,至少须满足以上4项中2项。业绩突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三)专业要求

工程造价类

1.精通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价、全过程造价咨询等业务,熟悉造价软件操作及数据分析。

2.具备解决工程造价争议、合同价款调整、索赔与反索赔等问题的能力。

工程管理类

1.熟悉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投资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

2.具备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法律类

1.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熟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2.具备处理工程合同纠纷、招投标争议、工程款结算等法律事务的能力。

四、其他事项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2.申报人应确保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3.定期组织考核,人员实行动态调整;

4.未尽事宜,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五、地市协会推荐名额

六、报名程序

1.填报材料:填写《争议评审专家推荐表》。

2.提交方式:2025年5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盖章)寄至省协会,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审核入选:省协会组织遴选,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任期与本届理事会时间一致。

七、有关要求

1.请省级各有关部门、地市协会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工作,加强服务指导,并做好相关企业专家推荐工作。

2.企业专家所在单位、归口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推荐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专家审核工作,确保专家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存在违法违纪、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等专家不予推荐。

3.本会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严格保密、如未被聘任,不再专门回复。所提交的纸质版、电子版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八、联系方式

金工:0571-88058079

邮箱:zjsjsgczjglxh02@163.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8号省建科院A座1107

附件:

1.争议评审专家推荐表

2.争议评审专家地市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