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推(自)荐第六届理事会候选人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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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协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试行)》及本会章程的相关规定,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将于2025年12月任期届满。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协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推动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启动第六届理事会侯选人推(自)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理事候选人推荐遵循“代表性强、结构合理、乐于奉献、支持行业”的原则,充分考虑其在行业内的代表性、影响力和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确保理事会能够广泛代表会员意愿,有效履行协会职能。
协会理事代表实行单位推荐制,由会员单位的高层负责人出任相应职务。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所在企业为行业的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依法经营、诚信自律,没有不良记录;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规模50人及以上(交纳社保),企业总产值3000万以上;企业应获得本市信用评价A等级、浙江省评定的信用4A等级;
4.在行业内有较高声誉、良好口碑,具有相当实力和代表性,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
5.善于团结协作,热心公益事业,社会信用良好;
6.热爱协会工作,有自愿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精神,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所在企业为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企业,依法经营、诚信自律,没有不良记录;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规模40人及以上(交纳社保),企业总产值1000万以上;企业应获得本市信用评价A等级、浙江省评定的信用3A及以上等级;
4.在行业内有良好口碑,具有相当实力和代表性,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5.热爱协会工作,有自愿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精神,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所在企业为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依法经营、诚信自律,没有不良记录;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规模20人及以上(交纳社保),企业总产值400万以上;企业应获得本市信用评价A等级、浙江省评定的信用2A及以上等级;
4.热爱和支持协会工作,关心行业发展,有精力、有能力参与和处理协会事务;
5.原则上加入协会两年以上,所在企业经营指标及平均业绩相对优良,没有违纪、违规记录;
6.具有代表性、地域性,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各会员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填报《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推(自)荐表》(见附件),并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后于9月22日前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1.理事候选人应如实、完整填写推(自)荐表中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若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填报、隐瞒关键信息等情况,将取消其候选资格。
2.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推荐情况,综合考量行业分布、地域代表性、候选人专业能力及行业贡献等因素,对推荐人进行资格复核与综合评议,形成第六届理事会初步名单,最终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3.希望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共同为换届选举的平稳、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推荐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推荐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