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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省协会通知】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公布争议评审专家名单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6/1/5 浏览:26 来源:省协会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工程造价争议解决、纠纷调解和专业咨询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工程造价行业专业化服务水平,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根据《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关于在全省房建市政工程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经公开征集、单位推荐、资格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争议评审专家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次公布的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五年,与理事会同届,可连聘连任;省造价协会将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实行动态增减管理,增补人员任期至当届届满之日止。聘期内,专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评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公正履职,遵循争议评审、主动回避、保密等义务,认真开展争议评审工作,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积累成熟工作经验,确保争议化解工作规范高效、质效统一,为维护建设市场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工程造价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专业支撑。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争议评审专家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5年12月18日